首页 > 软件资讯 > 全款买二手房如何做资金监管?

全款买二手房如何做资金监管?

时间:2026-02-19 13:59:32

- null

在购买二手房全款交易时,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即可前往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完成后,房产主管部门将通知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抵押权人领取他项权证,同时通知卖方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材料申领购房款。办理过程中,开户银行会出具交款凭证。整个过程结束后,房屋所有权归买家所有。在资金监管期间,卖方不得提前支取购房款项,确保交易安全。

依据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购房者需按房屋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时限将购房款项存入指定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由开户银行提供交款凭证。对于贷款购房的情况,买方在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后还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后续贷款流程。监管专户内的购房资金不得提取现金,确保交易资金全程封闭运行,保障交易安全。

第十条 二手房交易双方需出示身份证件、房产证、买卖契约以及资金监管证明文件,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如买家申请按揭贷款购房,则同时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补充信息

根据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通知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告知抵押权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此外,卖方需携带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购房款项。在审核确认无误后,主管部门向开户银行发出指令,将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划拨至卖方指定账户。未接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前,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私自挪用或转移监管专户内的交易资金,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可控性。

如有以下情形发生,则买卖双方可向市房产部门申请终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解除后,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应予处理。

- 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事项记入登记簿前,可撤回登记申请。

- 房屋登记机构拒绝办理登记。

- 其他需终止监管的情况。

- 哈尔滨市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确保交易安全,具体办法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热门推荐